星期一, 7月 27, 2015

「是非自有公論」

BC,QQ:

       我為省卻你們不斷大費周章的仇視、攻擊,今天,我打破我不為莫須有罪名解釋的原則公告天下。但請記住,這是唯一一次,希望你們瞭解之後從此收口,不要繼續這污穢不堪的惡毒行為。

         首先,你們一直根深柢固地認為,是我讓人過去揭穿QQ的作假。但是,你們真的以為蜓子閒得無事可做?你寫什麼與蜓又何干?再說,那人本來一句很平常的留言:「文章可以偷!相片可以偷!讚美也能偷偷收下嗎?你認同這做法嗎?」讓蜓看根本一點問題也沒有,只是一句討論性質的句子。真相是你們自己做賊心虛,一直自認相片同文字是100%出自自己,因此一句閒言,就惟恐被人識破,於是就惱羞成怒、暴跳如雷........

          你們慣用拜訪、G十的手法(這次清風明月也是你們這動作引進去的)逐一去我的博友處,當我的博友禮貌地回訪你時,就看到你們出博文罵我。當博友問我是否同QQ有過節時,我回答是沒有。後來博友告訴說QQ出博文罵我,我才知發生了這事。我一直沒作解釋,是本著清者自清,也問心無愧。就算要解釋,也只限於解釋給我認為是朋友的博友。

         我,蜓子今天親口告訴你們,事件完全與我無關。你們今天利用「小力」或其他幾個化名搞事,明眼人一早清楚,這並不是真正的「小Nick」。我同「小Nick」僅有當時雅虎年代的簡單留言,私人交談更不出半個月,一切也只限於博上。當然,更不要說email、手提電話了。而你們竟然可以生安白造說我們連台灣都去過!這不是把博友當白癡?

          其實,真正的「小Nick」本質並不壞。記得當時網上有人同「小Nick」說我的不是,「小Nick」也即時義正詞嚴地維護我,更私下將他們的對話給了我同一栗看,那一刻我們仍是朋友。但,何以最後「小Nick」會恨我?當然,你們心裡最清楚,是你們一直從中作梗,惟恐天下不亂。今天的蜓,當然不會因你們這種愚蠢的方法而冤枉「小Nick」,縱使「小Nick」也曾惡毒的攻擊過我,但是非黑白我蜓子仍有智慧分得清楚。

          你們又說我蛇蠍心腸、淫賤、妒忌你們,對不起,這些全都不堪一擊!識我的博友,自然知道我心地如何。而何為淫賤?姦淫擄掠?好肯定地講,我博的宗旨是詩情畫意,在這博中我從沒、也不會勾引任何一個男博友。至於妒忌,我不明白,蜓博中的文字雖未達至完美,卻也全是出自親筆所寫,有血有肉,有情有義。難道要蜓妒忌你們不斷從網上盗取的行徑?當然,你們搜羅回來華麗、有深度文字,也可以一直蒙騙你們的博友。

         今天,蜓出這篇文,真正站出來公開事件的來龍去脈,決心擺脫我柔弱!不再啞忍,只為還自己一個公道!博友們請用你們不偏不倚,以持平、客觀的心態來分辨是非真相,蜓相信:人在做,天在看!天地有正氣,邪不能勝正!!!

        再一次多謝一直相信蜓,支持蜓,仗義執言的博友~~

46 則留言:

  1. 剛睇到你的博文,寫給罪惡的公開信,我遠在斯里蘭卡旅行,尋日漫步市中心,見到䆁迦牟尼盤坐的佛像,希望你想信,佛教講的是因果善惡報應。
    我不是佛教徒,心中都替你感到無耐,我以為事情已經過去好耐,原來有些人仲衰過小人,真係無言,唉我都好想知道,㸃解呢兩公婆隂魂不散,成日纏著你?

    這是蜓一個朋友在旅行途中給蜓留的一段話,,還有一張名信片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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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完全明白!完全支持蜓子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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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清風.你好:我今天去了私隱公署,將我的情況及他們的行為,小力罵我的博給了他們看,他們說可以告了,叫我先去民政事務署預約,他們就會安排時間見律師,聽取意見之後,拿齊我COPY好的證據就可以告了;再不是就自己找律師,,他們自然找到欺凌者的住址。。。跟住出律師信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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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. 沒錯,清風當然坐言起行,沒騙誰!除了不徵求當事人同意就轉貼,甚至個人相片與名稱,加上當事人已說明不得轉載盜用!這已觸犯個人私隱條例,網上欺凌罪,侮辱他人罪,誹謗罪,條條都瓜得!~
      網絡上找出真正地址話咁易,您們有家裡上網嗎?公司有上網嗎,手機有上網嗎,有用到任何wifi嗎,即使你用手機響麥記睇g+睇到陰際笑,就查到你既手機號碼呀叻人!一查就一定走唔甩呀,死蠢,咪以為匿埋顯示屏前面就惡晒呀,鬧人唔使本呀!你地咪以為你地係國際超級黑客呀,極品豬!家陣你地真係要睇蜓子的心情同心意喇....
      娃哈哈,清風講你地又唔信,清風最憎人唔聽話嫁!今次又笑死清風喇~~~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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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3. 可能又是果個好似喵喵咁斯文靚女主任呢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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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蜓子,事件的起因妳已說得很清楚,小事一樁,希望喜歡搞事的人,細讀這篇文,認清事件的始末。收手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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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儍瓜。。。亞邊個邊個都係死於(莫須有)這罪名上呢!要害人需要有原因架咩?儍儍哋。。。心哋歹毒自然人格都毒,把口就更加唔駛講啦!你哋話呢2公婆日後會有報應?呢啲係日後嘅事啦…佢哋如果有腦就唔會咁做啦,仲講到咁長遠,佢哋識鬼咩!即使佢哋有報應,又關我亞女咩事呢?佢哋即使橫屍街頭又好,又或者大富大貴都好,都絲毫與蜓子無關!我只知呢一刻所發生嘅事,擺在眼前,竟然全部都與蜓子有關,真攪笑。。。亞女呀!我諗過了,其實你都唔需要勞氣,你應該感恩至真啊!試問,世間上,有邊個人會無時無刻咁掛住你?有邊個會不分晝夜咁想住你?有邊個會日以繼夜咁住你?有邊個會千方百計咁嚟搵你?有邊個會馬不停蹄咁嚟寫blog文比你?仲有邊個……(下刪三千字)咁你話啦!你身邊居然有2隻咁嘅嘢,你係咪應該感恩先?我諗劉華都無呢啲咁忠實嘅粉絲啦!甚至乎亞冰冰都無呢啲咁咩咩嘅宅男纏身啦!所以呢。。。哈哈。。。對唔住。。。笑咗添。。。你呢。。。哈哈。。。瞓著都應該笑囉。。。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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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5. 亞女。。。寫錯一 粟 個名,改返佢啦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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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枝仔真細心,蜓子福氣!....人在做,天在看,還有枝仔在旁,冇有怕啦!.........: 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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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. 您想死呀!您知好啦!仲好要公報天下!........: (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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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6. 唉!時間應該化在正途上,何必無謂浪費和紏纒?!
    蜓蜓,辛苦你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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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火姐姐,佢地識諗就唔會到而家仲係偷人文字啦。

      佢地剩係識專門開個博,用盡佢地有限的知識,用盡天下間最惡毒,最爛賤,最侮辱的文字 來罵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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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7. 網上交流,基於互相欣賞、互相尊重,喜歡就多談兩句,不喜歡就互不往來。謾罵與攻擊不會結交更多朋友,只會眾叛親離;心存怨懟,只會令自己每日都不開心;佛祖說「放下自在」,盼望有關人士放下自己心裡的重擔,不要再糾纏了,好好享受人生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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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我100%認同peace你嘅說法。。。
      無奈只限於正常人嘅做法而已。。。
      對住啲唔正常嘅人。。。
      就算蜓子如何忍讓都無用。。。
      一樣係比人每分每秒咁攻擊。。。
      蜓子無與他往來,只是他日日死來。。。
      反擊 ~ 並不是謾罵,只是保護自己!!!
      請謹記這點!!!!!!
      你認為佢哋結交唔倒朋友???
      大錯特錯了。。。
      佢哋喺做人處事呢方面蠢啫。。。
      但在欺騙網友扮叻扮可愛嗰度勁吖嘛。。。
      你唔知佢哋有好多好多好多…個身份咩?
      日日同你哋傾到不知幾開心。。。
      眼見不知幾多個男blog友比一個50歲扮27歲嘅女人鶯聲燕語咁嚟嘻嘻嘻。。。
      哈哈。。。想嘔。。。
      難怪佢要搜集所有蜓子的blog友。。。
      女的就不停鬧。。。
      男的就停氹。。。
      梗有蠢人上當的。。。
      哈哈。。。
      我枝仔自問都已經係死蠢一名啦。。。
      點知原來仲有蠢過我嘅人。。。
      真開心。。。哈哈。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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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. 如果真誠解釋、試圖和解、耐心忍讓都無法解決了的問題,那麼訴諸法律是唯一解決途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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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3. PEACE,,,你也是和翔流一樣,曾叫我別罵,容忍,寬恕的人,,我有聽的.....只是他們一直不放過我,,,,,上次我是忍了4個月,是4個月呀,,,,,,,最後是作為旁觀者的博友看不過去眼才回應他們,,,今天也罵了1個多月,MA GRAND那也罵了個多月,,甚至專門開個博來辱罵.連我爸媽都不放過,,,你知道我與家人的感情超好的,,我無法再容忍.......

      其實,,我也不是一開始就和他們那麼計較,,,,,,笑罵由人是希望他們能明白,,,,,,但他們把我的頭像搬過去來罵,,,清風來了我這一次留言,,他們又G+人,,,清風一看...即出了篇「發火」的博文,「即使你是老公,亦都不能透過平台肆意用盡淫賤文字去攻擊悔辱一個女人!」,,一個只一言之交的旁觀者都看不過眼,,

      PEACE...他們的心,行為,言語太狠毒了..............另外的身份卻是那麼可愛,有禮,,正蒙騙著其他人....我出這2篇博文還是希望他們停止辱罵及刪了那博.....如果還是一意孤行,,最後一定會法庭見,,,,因為正如我回清風,,我正等待約見律師..........

      到時他們開幾多個博,,什麼人,樣子,,年齡,,工作,,,,,,,進行的如何我會在這博一一公開......不僅還自己一個公道,還徹底揭發他們一直的假面孔......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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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4. ,蜓是明道理,,懂事的...你想想,,每一次的辱罵..自己是不參與及留言的,,因為我的出現只會更撩起罵戰,,但這次,,是蜓第一次為這種毒辣的辱罵親自作回應.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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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5. 其實我們每一個人的電腦都有一個IP,我們的身份全記在裡面,我們所看過的東西、寫過的東西、刪除了的東西全部都有記載,平時當然沒有人理會這些資料,但如果涉及罪行,政府翻查這些資料是易如反掌的。涉及網上欺凌,警方會查這些資料。我想如果問題再無法解決,報警是必需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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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6. 說得是,蜓說那麼多,忍那麼久,就是希望他們警醒,其實,也該罵夠了。正如清風說的;不要以為在屏後沒人知,我一報警,無論刪除了,一樣查得出來。

      面我現在給了,希望他們不要自己丟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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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7. 無論如何,和解總是比對罵好、比對簿公堂更好。就讓我做一次醜人,無論過去大家說過甚麼,呼籲兩方面都從今日起,停止說對方的不是,你一言我一語總解決不了問題,只要兩方面都停止對罵,今後各走各路,各不相干,問題不就解決了嗎?大家不就更快樂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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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8. Peace....就是在上一次我都停止了,還怕他們誤會,特意寫下「手書我心」那幾個字,也強調說:我是寫事而不是對人,今天再重新一次,蜓從沒放你們在心上,不是寫你們,大家做證。

      但,他們起碼要刪除那博才算有誠意,也希望你們別再來看蜓的博文,謝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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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9. 和解的先決條件是不計前嫌,無論過去有心也好,冇心也好,善良也好、惡意也好,總之過去了的就不再計較,以後也不必再提,各走各的陽關路,各行各的獨木橋,就當從不相識。做得到就以後各自開心、各自精彩;做不到的話........無話可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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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8. 網上寫文應屬聊以自慰,天南地北,風花雪月,無傷大雅,喜者可留言誇讚,不喜者自可登出不看,有不同觀點,不應漫罵侮辱,尊重別人也尊重自己。蜓子,清者自清,風既來之則安之,猶如閒庭信步。祝旅途偷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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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9. 人生在世幾十年,何必曰日馱着仇恨。放下包袱,佛光沐浴。遠離惡毒,心間富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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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0. 對一些在我們看來簡單不過的事,也不要輕易存有必然幻想。不要以為在一番義正詞嚴的解釋之後,對方會有丁點兒的悔意,更不要期待對方在你的點化之下會有任何感悟。只因為,你的對手不是大奸大惡,而是蠢。對付大奸大惡,反而可以依循正路據理力爭,所謂盜亦有道。但蠢,卻是冇藥可醫的,不管你的拳頭如何有力,也只能像打在牛糞上。因此,我很贊成這是一篇最後通牒,只需還自己一個清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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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對唔住。。。
      笑咗出嚟。。。
      好彩唔係食緊飯啫。。。
      如果唔係一定噴飯。。。
      咁,坐我對面嘅肥仔一定會滿面飯粒。。。
      哈哈。。。。。。
      點解我會笑???
      因為你講中重點……蠢!!!
      蠢人嘅醜態已盡露。。。
      可惜2隻蠢人係蠢到唔知自己蠢呢。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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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. 哈哈,枝仔大哥,你確是一位快人快語,好心腸的大俠。其實盡管人生多不如意,三數年之後回望,一切還不都付笑談中?一個大活人又怎會讓一泡童子尿給淹死了?笑一笑,癲一癲,投身於這難得的實地課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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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3. 哈。。。
      有眼光。。。
      我嘅心腸的確唔錯架。。。
      莫講話3數年吖。。。
      若是如此芝麻綠豆般嘅小事。。。
      根本3數天就會忘記得一乾二淨啦。。。
      無奈蠢人只記蠢事。。。
      將唔開心嘅情緒擴大擴大再擴大。。。
      就係咁。。。
      佢哋的確係比一泡童子尿淹死了了了。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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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1. 願你能滌盡俗慮,障理逐漸掃除去...
    午安,蜓子......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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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2. 最近我好忙 , 而且三部電腦也壞了 , 惟有放工後去圖書館用電腦 !
    蜓子 , 我們都支持你 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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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3. 我也認為小Nick 本質是好的,至於冒他人之名,不斷做出種種騷擾的行為而不承認卻是可恥可恨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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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BOBO,一個頭腦清晰,,公正也有智慧的新女性..............

      是..「小Nick」的事,你很清楚,也是你從中調解的,,從這事看出,「小Nick」還是有如翔流說的,,正常人,,所以我們已停戰,也說明「小Nick」做事還是有商榷餘地的,

      反觀上一年~~他們倆人的行為,,到處罵人,個個都罵..今天,也一樣..所有蜓新交的博友都去留言辱罵蜓,,一樣粗言爛語.一樣連父母都罵,,一樣沒有人可勸到收口,,一樣惡狠狠地死撐....「小Nick」是一個孝順的男孩.......

      想想~當時「小Nick」身邊就只有他們倆人,,而今天可利用「小Nick」到處罵蜓的,還用蜓說嗎??昭然若揭啦,,,,

      這一招很毒,看來也像他們自己說的,,,上一次是第一局,,會再回來,,,,(應驗了),,以為自己精心策劃,,以「小Nick」身份作掩護,,,,這當然只可誤導,,,欺騙一些膚淺,只看表面,不懂分析的人,,,,相信蜓,包括BOBO你,,,,一定不會被這假象所引導..........

      還有,,他們刻意去模仿「小Nick」寫詩,,哈哈,,這反而露出了破綻,,「小Nick」是有文彩的,,我和他討論過詩詞...他要求很高,,每一首詩不僅要求有意境,更要對平仄.....看看這個「小力」不要說押韻,平仄..連句子都不通順,,只是幾個字放在一起就是所謂的詩.............

      BOBO,,你去「小力」為蜓開的辱罵蜓的博,,,你就會知道,,蜓是忍無可忍了...(你也去看清風明月的發火的文就知道,,一個稍為有人性的人都會發火,,他們是何其黑心腸_)......唉......原諒蜓現在的心情..千言萬語也說不完...

      謝謝,,,,,,,,,,,,希望真正的「小Nick」出現,不用我上庭,一樣真相大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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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. 十分明白你的心情,這些行為實在太卑劣了。 日後若必須上庭,如需協助,我也願意就我所知的如實作證,請放心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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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3. 您們上完庭,我請吃飯慶祝!..: 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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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4. 打贏咗咁高興。。。
      我請食飯啦翔流。。。
      不過你埋單喎。。。
      哈哈。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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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4. 知人要時間相處, 彼此認識!
    字裏行間得知, 風格一至!
    世上文字何其多, 沒法盡覽, 由它去 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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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5. 我都無嘢講了。。。
    對住啲死蠢。。。
    講嚟都嘥氣。。。
    真係蠢人就見得囉。。。
    都未見過啲賤成咁嘅蠢人囉。。。
    真係抵佢哋亞媽生得佢哋咁蠢囉。。。
    2個又蠢又賤又毒嘅人。。。
    夾成咁。。。
    真係抵佢哋做2公婆囉。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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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6. 講道理的越辨越明,不講道理的天天憤憤不平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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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就是...他們今天都會利用小Nick身份來轉移大家視線,,難道沒有人也會用同樣的手法???世上那麼多國家的名字,為什麼偏用自己博友一樣的,,,.....還分析說:看到那博友的頭像時有時無,就是因為我作賊心虛喎,,是不是天大的笑話...誰不知道_誰沒遇到谷歌博就是經常有這種現場,,,留言可以不見,,等一下又走回來,,,,甚至PEACE的留言可以是翔流的頭像......

      說我妒忌QQ,,更是無稽之談,,妒忌什麼呢??蜓都很想知道那一方面值得蜓妒忌?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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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7. 不值得計較,不值得生氣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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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8. 晚安!
    這件事糾纏太長时間了,搞到身心疲累,如若對方識得收手,不再搞事,册除那些臭詩。也算了吧 。搞到要上法庭,那是逼不得已才行這一步啊。不過可以告訴妳,無論妳怎樣决择,我都會支持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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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9. 講咁多做乜?同呢兩公婆法律解決啦,兩條友唔見棺材唔流涙,有d 人欺善怕惡,你愈忍讓佢地愈得寸進尺,如果告上庭要人証,我可書面做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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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手書我心,謹言慎行,光明正大,不設座號,請勿盗用。】